分享无障碍产品设计的历程趋势和表现方法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设计理论      2018-01-11 18:32:20     
品拉索产品策划

分享无障碍产品设计的历程趋势和表现方法

随着上个世纪的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都出现了很多残疾人士,很多残疾人士都是战争所导致的,为此,世界上很多设计师为了针对这些残疾人士的今后生活,发表了无障碍产品设计和通用设计理念,这一计划理念是为了能够让残疾者的身心健康能够更好的生活,享受更好的社区理念和服务,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无障碍的设计历史和表现吧!

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设计」(barrier-free environment design)的理念和想法成为福祉政策上的主题而堂堂登场是在1950 年代以后的事。主要起源于北欧史坎第亚半岛诸国为解除对弱智者从一般社会隔离的制度,主张让残障者也能和一般人一样在地域社会过普通的生活,使身心障碍者回归社会主流、达到社会整合、统合(integration)的目的。不久这种诉诸身心障碍者权利,强调「只以健康的人为中心的社会并不是正常的社会」,主张身心障碍者应在社区中和一般人共同生活的「正常化」(Normalization)思想,马上自北欧诸国向欧洲本土延伸然后扩及美国。

    此种「正常化」福祉思潮的冲击及让身心障碍者回归社会主流、整合、统合于一般社区的理念,促使福祉政策、观念的转变,从「设施福祉」转换到「居家福祉」。也就是身心障碍者、高龄者皆以过正常的居家生活为前提,既然是以「居家」为前提,如果只能困在家中狭窄的空间则是不大有意义的,因此如何实现「无障碍环境」,提供「移动」的自由来保障身心障碍者的生活质量就成为很重要的课题。

 

无障碍环境到通用设计

    1950 年代,欧洲、美国及日本等先进国家,针对其人口结构走向高龄化社会的现象,体悟到随之而来的人口老化问题,未来社会的人口结构将会逐渐以高龄者为多数;再者,美国经历了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韩战(1950-1953)、越战(1959-1975)与1940 年代小儿麻痹症大流行,战争的摧残与病症的传染,导致社会出现大量的伤残退役军人及身心障碍者;然而,当时普遍针对一般人而设计的生活环境,对于愈来愈多的高龄者及身心障碍人士来说,造成了生活上极大的阻碍与不便,日渐高龄化的社会与大量需要适当安顿的身心障碍人士,促使美国政府正视他们的种种障碍,为了帮助高龄者及身心障碍人士除去生活环境中的各种障碍,「无障碍设计(Barrier-Free Design)」的理念因应而生,此时,「无障碍设计」仍然倾向仅针对特定身体有严重障碍的人,特别是行动功能受损者(黄群智、林振阳、丁志魰,2007;曾思瑜,2003)

    至1970年代,美国政府逐渐将以往对身心障碍人士特殊化、隔离化之处理,转化为纳入一般且固定的整体社会服务内容之一,因此「无障碍设计」的理念演变为以「亲近性设计(Accessible Design)」来代表此一趋势,1973年的复健法案(The Rehabilitation Act),更进一步改善行动不便者的生活环境(陈明石,2008)。然而,美国建筑师Michael Bednar则认为有必要建立一个超越「亲近性设计」且范围更为广泛、全面的新观念,他提出了一个想法「当环境障碍被除去时,每个人的能力就会被提升」,他建议应该要有一个新的概念可以让一些需求能够更为普遍(余虹仪,2006)。直到1975年,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North Carolina State University, NCSU)的Ronald L. Mace(1941-1998)首先提出了「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的概念,Mace除了是建筑师与工业设计师之外,也是小儿麻痹症的患者,其原先思考的「通用设计」重点是在于身心障碍者对居住环境的融入性,但随着弱势族群人口的逐年攀升,「通用设计」的概念进而转变为一种「扩大适用族群」的设计观(黄群智等人,2007)。

    无障碍空间的演变世界各国的演进各不相同,参考起布较早的美国与日本,这两个国家由「无障碍设计」转变到「通用设计」的社会背景及时间虽然各不相同,但从变迁历程中可归纳出两点共同趋势:


通用设计

    至于最先明确提出「通用设计」概念的人,是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教授的罗恩.梅斯(Ron Mace, 1941-1998),他是一位美国建筑师,也是首先使用「Universal Design」(通用设计)一词的人。他认为设计时的考虑物件,不应仅局限于特定族群,也就是说设计不应该只考虑行动不便的障碍者,应该在产品设计一开始,就以「全体大众」为出发点,让设计的环境、空间和产品等,能适合所有的人使用,这些就是通用设计的基础精神。(余虹仪,2008,p027) 罗恩.梅斯并于1989 年于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设立了「通用设计中心」(Center forUniversal Design),除了希望为身心障碍者改善其居住环境质量以外,并进行有关通用设计概念之教育推广及研究活动,致力推广通用设计的观念。罗恩.梅斯在1998 年的公开演说中,更进一步指出「通用设计是广泛地定义使用者,是以消费者为市场指标,并不是特别为身心障碍者,而是为所有的人类着想。」

 基于罗恩.梅斯的论点,通用设计不仅仅是为「身心障碍者」而进行设计,而是在设计初期,将「全体大众」纳入设计考虑。在这种设计理念下,所创生的作品,无论对一般大众或身心障碍者而言,都是一种「友善的设计」。大众如果因其身体机能降低或具有障碍,也可以进入使用情境而不被摒除在外。其论点已完全跨越了「无障碍环境设计」的藩篱,使设计加入了更为友善而人性化的概念。


(一)通用设计的定义

    「通用设计」(Universal Design,简称UD),或称为「共通性设计」、「适用性设计」、「广适化设计」、「全球化设计」、「全方位设计」等,系指产品、空间等设计,都能多考虑到少数或弱势的使用族群,并尊重这些使用族群的心理层面,却又能为大众所接受与使用。(余虹仪, 2008) 由于「通用设计」是基于了解使用者需求并尊重弱势族群的使用权的设计思考,因此通用设计是一种「设计观念」,而非一种「设计方法」。

    「通用设计」的是一种设计思考和设计观念,其作用就是创造出能让更多数的人都可以使用的设计。基于这样的精神,余虹仪指出:无论是产品或空间等设计,都能让男女老幼、身障或行动不便等使用族群都可以使用。当然,设计很难达到全世界每个人都可使用或都会喜欢,因此,通用设计是希望尽可能让设计能为更多数人所使用。此外,通用设计观念最特别的一点就是,通用设计强调并非专为少数或弱势等特定使用族群所进行的设计,而是希望除了一般大众之外,也能顾虑到其他少数或弱势的使用族群,这样的设计不仅能关怀到少数使用族群,也不会让大众觉得太过特殊。(余虹仪, 2008)

    通用设计包含在不需要任何调整或特别客制化的情况下,设计出可以让所有人使用的产品和环境。即使年轻人和老人、健康人和病患、一般人和身心障碍者之间有许多的差异存在,但是无论是针对哪个族群的设计,都有一个共同点:设计完美的产品、适当的规划架构,以及符合特殊需求的服务。

(二)通用设计的原则

通用设计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学者与机构,针对通用设计的理念提出不同的设计原则,例如:

1. Mace等人建立的「七项原则」

2. Mace本人的「3B原则」

3. 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Kansas State University)人文生态学院的服装、织品以及室内设计系共同提出的「5A原则」

4. 以及日本三箱设计公司制定的「七大原则与三项附加原则」


不同学者所提出的七项通用设计原则各有不同的诠释与看法,一篇研究针对不同作者的概念相互融合,并以自身经验为基础,汇整通用设计各项原则之定义并举例说明如下:

1、 公平性(Equitable Use):任何人都能公平地使用。设计应该要不分物件、让所有的使用者皆可使用,不应该局限在某些使用族群,也不应该排斥或突显出某些使用族群,还要能维护他们的安全与隐私。例如:一般尺的设计是以右手惯用者为考虑,数位刻度通常是由左至右,此设计对于左手惯用者来说不好使用,若能在尺的原本刻度下多设计一排反向的数位刻度,不会突显出某些使用族群,并能让左、右手惯用者都能随心所欲的使用。

2、 灵活性(Flexibility in Use):容许以各式各样的方式使用。设计应该具有能够对应各种使用者与使用环境的弹性,融合使用者不同的喜好与能力,在使用上具有高度的自由。例如:手表刻度设计中,采用清楚略大的数位,或是夜光功能,让用户能容易的判读时间,即使在黑暗的环境中也能清楚的看见。

3、 易操作性(Simple and Intuitive Use):使用方法简单且容易理解。设计的使用方法应该简单清楚,让使用者不需经由繁琐的指示或长时间的思考,便能容易的了解产品的使用方法。例如:台北捷运的购票系统,操作方法简单,而且有清楚的数位标示出操作步骤,让使用者可以快速的购买车票。

4、 易感性(Perceptible Information):可透过多种感觉器官理解讯息。设计在重要的信息上可采用多元的呈现方式,让不同族群的使用者都能清楚的理解与使用。例如:在呈现产品的使用方法时,除了标示文字,也可采用连环图式法,让不太认识字的幼儿、外籍人士等也可以透过图片了解重要信息。

5、 宽容性(Tolerance for Error):即使以错误的方法使用也不会引起事故,并能恢复原状。设计要提高使用的安全性,降低使用时的危险与意外,对于不小心发生的意外也能具有因应方法。例如:家电类产品在过度使用的状况下能够有自动断电的装置,防止电线走火等意外发生。

6、 省能性(Low Physical Effort):尽量减轻使用者之身体负担。设计应让使用者能有效率的轻松使用,达到省力的效果。例如:在柜子14 或是桌脚加装轮子,在需要移动时扳开卡榫即能自由移动笨重的柜子或桌子,完成后再将轮子的卡榫扳回,便能固定位置,让力气较小的幼儿、高龄者或女性等,也能轻松移动柜子与桌子。

7、 空间性(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确保容易使用的尺寸及空间。设计应考虑使用者的体格、姿势与使用状况,确保使用者有方便使用的空间或尺寸。例如:台北市低底盘公交车之设计,公交车底盘较低,方便乘客上下车,车内空间宽敞并设有轮椅停放空间,不论幼儿、成人、高龄者或身障者都能舒适的搭乘。

战争只能够带来灾难,希望生活能够抚平伤痕,坚强的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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