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期与聘期:按重点人才引进的服务期一般为10年;按师资补充计划引进的博士服务期为10年,硕士服务期为5年。上述引进人才首轮聘期均为3年。
2.购房补贴学校可视购房情况一年内给予全额借支,服务期满后转为购房补贴。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引进待遇以一方为准,另一方只享受相应的科研启动费。
4.本部师资补充计划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与嘉兴学院南湖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以南湖学院师资补充计划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签订非事业编聘用合同。无中级职称的硕士来校首轮聘期内校内岗位津贴按讲师待遇执行。
5.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中涉及个人所得税,均由引进人才本人依法交纳。
6.对于符合应聘条件的科研团队或具有海外留学及海外工作经历的或“双师型”人才,引进时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7.平湖校区人才引进待遇按校区优惠政策执行,博士及高级职称者引进可落户嘉兴。
8.本规定由嘉兴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1.引进对象:
学科领军人物、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海归博士、优秀博士。
2.基本要求:
(1)学科领军人物: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及相当人才。
(2)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在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新兴学科领域、嘉兴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具有显著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学科带头人:一般要求入选省级第一层次人才工程,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 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某一方向具有国内领先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4)学术带头人: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课题多次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有带领团队的经验,能胜任学术带头 人的工作职责。
(5)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高校或研究院所担任高级研究员等相当职务,经专家鉴定认可,具备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相当水平的海外高级人才。
(6)优秀海归博士: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7)优秀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论文科研水平较高,能够承担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企业重大科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