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紧缺专业博士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本科、硕士、博士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2年及以上海外工作经历或5年及以上国内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博士服务期为8年。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附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著名专家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可根据个人业绩等情况,双方协商有关待遇。
(二)紧缺专业博士待遇
1、安家费3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2、提供面积为10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
3、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
4、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者,享受每月博士津贴4000元,共发放5年。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
(三)其他博士待遇
1、安家费20万元,分5年平均发放。
2、提供面积为100-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
3、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4、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者,享受每月博士津贴4000元,共发放5年。
5、在校内安排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