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进对象:
学科领军人物、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海外高层次人才、优秀海归博士、优秀博士。
2.基本要求:
(1)学科领军人物: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者,“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及相当人才。
(2)重点学科建设团队:在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新兴学科领域、嘉兴市区域经济重点发展领域具有显著实力的优秀创新团队。
(3)学科带头人:一般要求入选省级第一层次人才工程,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 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在学科某一方向具有国内领先的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4)学术带头人:要求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以上课题多次或获得过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有带领团队的经验,能胜任学术带头 人的工作职责。
(5)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高校或研究院所担任高级研究员等相当职务,经专家鉴定认可,具备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相当水平的海外高级人才。
(6)优秀海归博士: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7)优秀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论文科研水平较高,能够承担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企业重大科技项目。
1.补充对象:
博士、硕士研究生。
2.基本要求:
(1)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能力。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国家核心期刊中发表过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