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类别,2019年“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2019-10-14 14:31:29     
品拉索产品策划

三大类别,2019年“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   

在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上,泉州市文旅局副书记周梁升与泉州文旅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清海一同为2019年“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按下启动的按钮,寓意本届大赛正式启动!


一、赛事名称 

2019年“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泉州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媒体支持:中国旅游报、新华网、东南网、泉州晚报、泉州广播电视台、东南早报、泉州网

法律顾问单位:义全律师事务所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热爱或从事文创旅游商品研发、生产的单位及个人。参赛者针对本活动方案要求自行选择创作产品,参赛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


四、赛事内容 

(一)主题

海丝泉州,刺桐有礼

(二)作品类别及要求

本次大赛设食品伴手礼类、文创旅游工艺品类、动漫IP类三个类别,参赛者可根据命题要求和自身特长找寻创意点,进行开发创作。

1.食品伴手礼类

主要为便于携带或适用于伴手礼的泉州地方特色小吃,需在营养、品质、样式、口感风味、包装、功能、储存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或较现有同类产品有显著改进或提高。

2.文创旅游工艺品类

主要包括文创旅游纪念品、文创旅游工艺品、地方文化产品、收藏品、礼品等。可以是传统工艺品,也可以是现代文创商品,要有泉州历史、民俗、地域文化特色等。

3.动漫IP类

主要侧重与泉州相关的动漫IP形象的设计,或衍生文创产品,整体设计与内容要正面积极,要求带有泉州的相关元素,可以是泉州历史、民俗、地域文化特色等相关的IP。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实物作品(动漫IP类在初赛阶段可为VI设计,半决赛及决赛阶段需为实物作品),应突出文创旅游商品的属性,适合旅游消费。鼓励参赛者关注日常需求,让文创旅游商品真正走向居民生活。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主题,应充分挖掘泉州文化内涵,体现“海丝”泉州历史文化资源和风土人情、地域特色及知名景点特色等元素。

3.参赛作品的零售价格不得超过5000元/件套,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外包装尺寸不超过长50cm×宽50cm×高50cm。

4.同一参赛单位或个人中,最多只能报送3件(套)作品参赛。

5.食品伴手礼类商品需同时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须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参赛单位或个人要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产生的后果由参赛单位或个人负责,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已经投放市场超过两年的产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8.曾在历届国家、省、市级旅游商品相关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大赛。


五、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半决赛、决赛和作品展示五个阶段。

(一)大赛报名

大赛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提交参赛文档的方式,文档包括参赛作品介绍(设计草稿或图像、视频资料等)和《2019“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介绍可采用视频、图片和文字等相结合的形式,要求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能完整、清晰地表达参赛作品的特点、亮点和创意。

投放邮箱:ccdc@qzctdg.com,主题注明“商品大赛+作者名+作品名”,提交文档统一打包压缩命名“商品大赛(食品伴手礼类/文创旅游工艺品类/动漫IP类)+作者名+作品名”,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参赛的需另行注明。

提交截止日期:2019年10月31日。


(二)初赛阶段

1.主办方组织对参赛选手提交的文档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并进行分类。

2.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办方组织初赛入围选手进行参赛作品现场解说,评选出入围半决赛的作品,从三组产品中每组各选出8个作品,共计24个作品。初赛入围选手统一准备概念设计的图片说明或PPT(作品已制作为实物的,也应翻拍图片进行解说),围绕设计产品的创意、工艺和商业价值等方面进行解说(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3.未参加作品现场解说的初赛入围作品,取消入围半决赛资格。


(三)半决赛阶段

1.入围半决赛的作品,主办方提供1000元/件套的研发设计制作经费,参赛者必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实物(样品)制作并于半决赛当日带到比赛地点。

2.12月下旬举行现场半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者现场展示作品并进行讲解。

3.半决赛前需提供材料:(1)实物作品(可含外包装)1件(套);(2)《2019“润物无声”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一式4份;(3)参赛作品图片(彩色打印,不超过3张)一式4份。

4.半决赛将从24件作品中,选出9件作品进入决赛,类别来源原则上为1:1:1,也可由评委根据作品质量决定。

(四)决赛阶段

决赛于12月下旬举办,由9件入围作品的作者轮流路演,先一轮决出3名选手进入终极决赛,再进行二轮对抗赛。

(五)作品展示阶段

比赛在泉州古城内指定区域展示获奖作品,展示时间为三个月,展示期过后,可退还参赛作品。大赛同时设置网上展厅,获奖作品可同步在网上进行展示。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评出

金奖1个,奖金50000元;

银奖2个,每个奖金10000元;

铜奖6个,每个奖金5000元;

优秀奖若干,每个奖金500元。

以上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奖项最终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多出或空缺。

为鼓励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积极参与大赛,在专项赛等级奖之外,设有“润物无声·大学生创业创新奖”10名,颁发证书。奖项最终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而定,允许个别奖项多出或空缺。


七、产品落地 

(一)市文旅局将联合市古城办、市旅游协会等有关单位发起设立“润物无声青年创客联盟”,获得本次大赛金、银、铜及优秀奖的作者即获得进入联盟的资格。加入联盟,将有机会获取限期免租创客“快闪店”经营权、创客“集成空间”专柜陈展权以及参加创意大师培训、引入资本方投资等增值服务。

(二)市文旅集团在泉州古城内创设旅游文创产品门店,销售泉州特色文创商品。本次大赛获奖者经与市文旅集团平等协商后,作品可在旅游文创产品门店展销,分享销售利润。同时将利用传统佳节,不定期在泉州古城人流量大的区域举办文创集市,为参赛者搭建展示作品、交流创意的平台。


八、关于版权 

根据国际惯例,所有参加大赛的作者对其作品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享有版权。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发表、放映、出版、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及购买权。


九、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不再退还参赛者,参赛作品在评选活动展示结束后退还参赛者。

2.报名后,符合参赛规则的旅游商品所有者默认同意参加主办方的展示活动和有关宣传推介活动,获奖作品图片可刊登在指定媒体上。

3.奖金应缴纳的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4.凡参赛者均视为认可本方案所有内容。

5.大赛主办方保留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十、报名咨询 

咨询联系人:陈女士

咨询电话:0595-28866697

咨询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路315号文旅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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