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为老年人订制的家具设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设计理论      2017-03-11 18:34:18     
品拉索产品策划

一、人体家具设计要求

这是一类直接支撑人体的家具,如椅、凳、沙发、床等。其尺度造型对于人体舒适感甚至健康都会有较大的影响,而老年人对此就更有其特殊要求了。

对于椅、凳这种坐具来说,坐在一个三面有依靠的椅子里会让人在心理上产生安全感、舒适感,同时扶手的存在可以方便老年人起坐时抓握,增加身体平衡的支点,起坐时更加的容易、方便,因此,有扶手的椅子是比较适合老年人的设计;在坐具尺寸上,座面宽度应使用较大些的尺寸,因为人到老年其体形一般偏胖,宽大尺寸的坐具坐起来更加方便,活动起来更加自由;另外,根据老年人身体的变化,座具的背倾角和坐倾角都应偏大一些,以增加其舒适性。

沙发设计上从人体工程学上分析,人体坐姿倾斜越大,起身越不方便,老年人如果坐在过于柔软,强调舒适性的沙发里实际上是一种“折磨”。沙发的靠垫柔软,使其腰椎得不到有力支撑,坐垫柔软,使其起身更为费力,这都是隐性障碍。在设计中我们应该注意使其软包填充更具有韧性和弹性。

设计老年人专用床时,床的高度既不要太低(难以整理床上物品),也不要太高(不适于上下,还有跌落的危险);对轮椅乘坐者,其高度应与轮椅高度(500mm)接近,以便于从轮椅上转移到床上,同时床的侧面可以加上护拦,可以方便他们上下床时抓握。与沙发相似,床垫也不能过于柔软;另外出于舒适性考虑,可在床上合适的位置安装灯的开关,某些设计中还可以将灯具整合到床上,以便老年人入睡和夜起时开关灯,且避免了黑暗中打翻床头柜上摆放的台灯的危险。

二、准人体家具设计要求

此类家具的功能部分与人有关,代表类型为桌、台等。老年人用的桌子不宜过高或过低,过高容易导致人工的肌肉疲劳,脊柱侧弯,视力下降,长期如此可能会出现颈椎问题;过低的桌子则会使人感到书写不适,肩部疲劳,胸闷,起坐吃力等。对于下肢活动不便的人,可在桌子的侧面安装扶手装置,以便辅助走路和起立支撑。对于坐轮椅的人来说,桌下空间要保证有足够的高度容纳轮椅。如要轮椅能够深入桌下,则桌下空间要大于扶手高度,所以其空间高度需远高于正常的580mm,而为750mm左右,从而使其桌面高度也略提高,达到800mm左右。

三、整体厨柜设计要求

整体厨柜是一类特殊的柜类家具,适用于厨房,相比其他贮存类家具,它具有其特殊之处:集烹饪、洗涤、储备功能为一体且将家具及设备融为一体。

针对于老年人身高会有所降低的情况,应降低高柜及吊柜离地高度,以便于取放物体,基本上柜门离地距离应在400mm1800mm范围内。另外要注意吊柜尽量少做上翻门,宜采用对开门。而操作台可高于标准操作台的高度(一般宜为850mm左右),这样老年操作者可减少弯腰的机会,如果为轮椅操作者则需要降低高度,同时台面下不设置柜体和抽屉,留下足够空间供使用者容纳轮椅与双腿。对于地柜可多采用拉篮,这样可以避免老年人弯腰探入光线不足的地柜中寻找物品。

四、 贮存类家具设计要求

此类家具顾名思义就是供人们贮存物品的,主要为柜架类家具。对于带有抽屉和顶柜的柜类,不宜有低于双膝的抽屉和高过头的顶柜,以减少老年人的躬身和爬高,减少不安全因素的存在,且使用省力。另外其家具饰件如拉手的体量不宜太小,同时选用高品质的五金配件,确保家具开启轻巧省力,开启方式便于识别与操作,不宜太复杂。柜门的设计宜采用推拉门或者折叠门,避免采用平开门,因为平开门需占用较大的空间且不利于轮椅使用者开启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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