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新生力量,2017“泰达杯”全球青年创意设计大赛
2017年“泰达杯(全球)”以“opportunity”为主题,通过举办大赛有效的吸引全球青年设计人才参与,积聚文化创意人才,搭建企业与高校、文创机构交流平台,提升本地设计人才水平,扩大开发区对外影响,并通过大赛走向国际舞台,为开发区转型升级提供人才和成果积累。
主题诠释
opportunity
Opportunity 机会、机遇、时机
Global 面对挑战
Challenge 发掘机会
Design 整合资源
Opportunity 创造价值
参赛资格
各高校(大学及大学以上)在校创意设计相关专业学生,需是在校在读学生,年龄30岁以内
赛事内容
“产品设计类”、“数字动画类”、“视觉设计类”
参赛时间表
在线报名及参赛作品送件截止 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北京时间24:00(GMT+08:00)
泰达杯初选 2017年7月
入围名单公告 官网及邮箱公告
通知报送国际大赛入围者进行决选交件 2017年9月中旬
报送国际大赛入围者决选交件截止日期 官网及邮箱公告
泰达杯决选 2017年9月中旬
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览 2017年12月下旬
报名及初选送件
报名流程
1、请访问泰达文创官方网站:tedacreativity.com 由此进入2017泰达杯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注册
2、注册完毕后,点击主页上的报名参赛,进入账号管理,完善个人或团队资料
3、按要求逐一上传自己的作品
4、报名截止日期前,参赛者可任意进行个人或团队信息更改、作品上传、修改等操作
请注意:
1、为保障参赛者权益,报名时请填入经常使用的E-mail信箱,执行单位将会以此信箱传送比赛重要讯息,包含入围与得奖通知。
2、报名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作品名称及参赛者姓名,请妥善填写。
评审标准与奖项
评审标准
以创意出发,力求突破,切合主题并能表达主题概念与美感的设计。执行单位将邀请国内外不同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选。
A.产品设计类:创意50%,切题性30%,图面表达20%
B.视觉设计类:创意50%,切题性30%,构图与美感20%
C.数字动画类:创意50%,美感30%,切题性20%
颁发奖项
A“2017泰达杯青年创意设计大赛?全球”奖项设置
“泰达杯”设立金、银、铜、佳作及入围奖,并新增两岸四地设计组织特别奖、评审特别奖:
金奖(产品、动画、视觉)各1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奖杯、获奖证书;
银奖(产品、动画、视觉)各2名:奖金1万元人民币、奖杯、获奖证书;
铜奖(产品、动画、视觉)各3名:奖金0.5万元人民币、奖杯、获奖证书;
佳作奖(产品、动画、视觉)各5名:奖金0.1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入围奖颁发获奖证书。
B新增奖项设置(5名)
澳门设计师协会特别奖:奖金0.5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台湾工业设计协会特别奖:奖金0.5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台湾平面设计协会特别奖:奖金0.5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台湾优良设计协会特别奖:奖金0.5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香港设计总会特别奖:奖金0.5万元人民币、获奖证书;
C优秀组织奖
组委会设立机构、团体优秀组织奖,对在泰达赛区报名作出积极协作的团体 单位颁发奖金,证书。
作品展示
凡在“泰达杯”青年创意设计大赛?全国中入围作品,均可参加由泰达组委会赛后举办的公共展览、企业展示活动。
注意事项
关于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参赛件数不限。
同一件作品不得跨类别重复投递。
作品须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具原创性。
所有概念、文字、图案、表格、照片、影片、语音、音乐、动画等各种内容及所使用的程序无仿冒、抄袭或其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及著作权。
关于参赛者
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活动单位得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对于任何破坏本活动的行为保留相关权利。
尊重本奖评审小组的决议。
报名参赛时,同一作品已发表、曾在其他比赛获奖或正在评审中,应于参赛声明同意书注明,并主动告知教育部及本赛执行单位,作为颁发奖金的参考依据。
不得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干扰评审委员与评审程序。
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的详细资料,作为日后公开报导与展示之用。
关于得奖者
提供得奖作品的详细数据,作为公开报导及展示的用。
在公告得奖三年内,得奖者与其得奖作品应配合由天津开发区所举办之相关展示与倡导活动,并保留作品源文件及数据,供备查。
得奖奖金应依规定缴税。
得奖作品应同意无偿、非专属性授权本赛执行单位,使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与说明文字等相关数据,制作成视听著作(影片)与数字形式档案,提供教学、研究与公共服务用途,并公开上映、公开播送与网络在线阅览。若因教学研究的需求,主办方将重制该作品。本件授权不影响著作人对原著作者的著作权及衍生著作权,并得为其他之专属授权。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不得损害本奖的形象或精神。
关于获奖资格取消
参赛者及其作品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领的奖杯、奖状及奖金:
未符合参赛资格。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经查证、审议,裁决应取消获奖资格者。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有损害本奖的形象或精神者。
得奖者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他干扰评审委员或评审程序,经初选评审小组审议后认情节严重者。
主办单位保留活动变动的权利,本活动未竟事宜,依组委会规定及网站公布为准。有关争议,经活动评审小组审议后,报主办单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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