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校教师注意了,官方鼓励多点教学(兼职)获得报酬
你知道么?政府出台政策文件了,现在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可以兼职获取合法报酬了,特别鼓励高校教师应用网络媒介平台进行兼职教学,奔走相告哈,该文件为《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是不是一个很好的福利政策消息呢,go on,just do it!
允许兼职合法化
《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现就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其中提到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一)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鼓励科研人员公益性兼职,积极参与决策咨询、扶贫济困、科学普及、法律援助和学术组织等活动。科研机构、高校应当规定或与科研人员约定兼职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科研人员兼职公示制度,兼职行为不得泄露本单位技术秘密,损害或侵占本单位合法权益,违反承担的社会责任。兼职取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建立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兼职及取酬,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经所在单位批准,科研人员可以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活动。兼职或离岗创业收入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个人须如实将兼职收入报单位备案,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高校教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开展多点教学并获得报酬。鼓励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媒介,推动精品教材和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社会共享,授课教师按照市场机制取得报酬。
兼职合法化了,毫无疑问,政策短期内将会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需要警惕的是,从长远来看,如果教师把更多精力和时间投入科研转化和外部兼职之中,不可能不对其教学科研等本职工作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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